想起那個很久以前,讓還是中學生的我想到要寫東西的男人。後來,我的遭遇竟也變得有點像他。三十出頭,犯了一些錯,有一個只能在週末見面的孩子,身邊的女人跟別人跑了。有些曾經迷上過的東西,經過年月之後都披佈斑駁的預言光箔,有時候,過不知幾多年後,我的家就搬到那條曾經帶有某種難以言喻之感、只到過一兩次的街上,在那種地方工作,重新遇上那樣的人,像要証明某些預感一般,迴旋到我的面前。
對的,就像這樣。像電影裏的旭仔,所有會讓人迷上的事物,在那裏面,從來都是支離破碎,血肉模糊的。那麼你,還有甚麼要去介意呢。
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